有时候,婚姻就是一场爱情买卖。“15年前丈夫说要分开,分开就分开,现在家里遇拆迁了,突然又跑回来”。15年后,家遇拆迁丈夫跑回来说要离婚分财产。
1991年,家住惠济区一都市村庄的张华,通过相亲认识了隔壁村庄的李建罡,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在一年后登记结婚。结婚后,两人生下了儿子李凡。一结婚,两人的感情就变淡了,经常为各种各样小事而争吵。
儿子的出生,使得家庭的负担增重,可李建罡却经常不顾家,经常以工作繁忙为由很少回家。有时候半年都不回一次家,连一个电话也没有。虽然张华心里很过意不去,可毕竟这生活还是要过的,吵多了也不想吵了。
这样的生活状态持续了好几年,可就在2000年的一天,丈夫突然带着一个女人来到了家里,说他受够了张华的唠叨和争吵,要么张华离开家里,要么他带着情人走。张华被气疯了,哭着说:“嫁鸡随鸡,我不会走,要走你走!”
熟料,丈夫竟真的拉起情人走了,这一走,便是15年,执拗的李建罡再也没回到这个家里,也没给妻子和儿子寄过一分钱。虽然丈夫已经恩断义绝,但是朴实的张华只怪自己命不好,一直没有起诉离婚,也没有另寻人家。孤儿寡母相依为命,辛辛苦苦把儿子抚养长大。
2014年10月,张华所在的村庄遇上拆迁,经依法审批被划定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区。张华所居住的李建罡家的两间房屋,也在拆迁改造范围内。按照拆迁政策,张华所在村庄的补偿依据,是按户口上的人头来补偿。
而这时,离家出走的李建罡突然现身,还把张华告上了法庭,并强调,拆迁补偿中,属于自己的拆迁款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法院判决归自己所有。可怜的张华为这个男人操劳了一辈子,现在却被他告上了法庭,“15年来他对家里不管不问,我辛苦把孩子拉扯大,一心想着他能回心转意,并永远为他敞开大门,我不离婚。”法庭上张华啜泣着说道。
最终,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决不支持其丈夫的诉讼请求。
上海拆迁律师解释,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男女双方感情却已破裂的情况下,法院是不会判决两人离婚的。本案中,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,两人感情确已破裂。此外自2000年,因为自身原因离家出走至今,被告表示愿意给原告一个和好的机会,故两人感情未达到无法修复的成都。若双方同意离婚,对于补偿财产的处理,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,会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。